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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法院创新举措推出预担保企业保全白名单制度 10余家银行为入选企业提供5.1亿元担保金

发布时间:2024-06-20

为营造更优质营商环境,护航优质企业正常经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日前创新举措,推出预担保企业保全白名单制度。6月18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滨海法院)发布第一批白名单,共有20家优质企业入选。此项白名单制度作为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创新事项,由最高人民法院审批,天津市作为全国唯一试点运行城市,十多家银行参与此项制度试运行,为入选企业提供5.1亿元担保金。

在涉诉企业保全案件中,法院需要冻结被保全企业的银行账户,往往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为了让这些优质企业顺利渡过难关,同时又不损害申请保全人利益,滨海法院结合银行保函业务,创新推出预担保企业保全白名单制度。

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赵瑞东告诉记者,入选白名单企业在涉及纠纷被别人申请保全时,就不再冻结该企业银行账户以及其他优质资产,而是冻结银行给企业开具的保函,“此项制度主要以保护企业权利、减少损害为目的,对于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通过担保前置,最大限度减少因财产保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债权人权益保护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利益平衡。”据悉,共有289家企业向滨海法院提交了申报材料,初选有225家企业符合基本条件,经银行再次筛选,最后给20家企业开具符合条件的保函。

“在滨海法院的支持下,我行实现了预担保企业保全白名单场景‘大保函+小额度’‘大额度+小保函’业务双首发落地。”中国银行天津滨海分行行长孙勇表示,该行已为白名单企业提供更便捷的金融服务。其他各银行表示,未来会与法院携手向辖内满足白名单准入条件的企业推介这一金融司法“新工具”,让更多优质企业受益于本次制度红利。

入选第一批次白名单的一家央企负责人说,让企业以自身资信为担保,用保函代替账户冻结,将信用资源转换为现实红利,成功降低诉讼成本,彻底解决了由于非必要保全冻结企业基本账户、农民工预储账户、企业信誉商誉受损等系列问题,更有利于高效解决纠纷,让企业“轻装上阵”。

滨海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全国试点单位,该院将总结试运行过程中的经验,后续分批次高标准扩大白名单范围,同时也会推出涉企信用惩戒白名单制度,用司法力量切实推动涉企合规改革,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